宁继医委办〔2020〕6号
五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直属各单位,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各医药卫生学(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我区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管理工作效率,我委在全区范围内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nxyxjygl.wsglw.net),全面实现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信息反馈、项目管理、学分授予、年度学分审验、继教对象电子学分档案建立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系统的执行标准及各级用户基本功能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办法〉的通知》(宁卫科教〔2012〕122号)的要求,将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医、护、药、检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管理系统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分级管理。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对国家级、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对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举办及项目所授学分进行审核;对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医学教育任务情况进行审验。
各市、县(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对项目申报、举办及项目所授学分进行审核;对初级、中级职称卫生专业人员完成继续医学教育任务情况进行审验,并对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医学教育任务情况进行初审。
医疗卫生机构、医药卫生学(协)会:主要负责本单位的科室和人员信息维护,院内活动与继教项目举办相关资料的上传与信息化管理。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个人终端查看个人学分、年度达标情况、扫码考勤及项目评价等。
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方式不变,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自治区继教办备案。具体的申报时间与流程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通知为准。
(二)自2020年起,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部通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信息反馈及信息化管理。
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与学分管理
(一)国家级继教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后,由自治区继教办在管理系统录入项目编号、名称等信息。项目执行单位在开班前二周在管理系统中提交项目的通知、授课内容、举办地点、课程安排等相关资料,项目完成后根据考核、考勤记录(扫描“二维码 ”考勤方式)及资料在管理系统中提交授予学分的申请。
(二)已批准的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学术会议、专题讲座、学习班等活动,通过管理系统申报成功后,项目执行单位在开班前一周在管理系统中提交项目的通知、授课内容、举办地点、课程安排等相关资料,项目完成后根据考核、考勤记录(扫描“二维码 ”考勤方式)及资料在管理系统中提交授予学分的申请。
(三)为给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丰富、方便的继续医学教育内容,我区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具有国家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资质的网站进行学习,学习内容经向自治区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审核合格后,可向管理系统申报并授予学员相应学分。
(四)该系统正式启动运行后,全区不再印制发放《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证书》及授予纸质学分证。全区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及学分管理全部在管理系统中信息化管理。
(五)参加我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区外授课老师和学员,如需纸质学分证书可通过管理系统查询及打印。
四、其它学分录入
为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信息化管理及学分档案的完整性,继教对象通过自学、进修、论文发表、出版著作、科研成果、区外的纸质学分证书等,所授学分需自行手工录入管理系统,并上传佐证材料,通过分级审验合格后,可以打印学分。
五、学分年度审核验证
从2020年起,全区学分年度审核统一通过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审核验证,学分经分级年度审核验证通过后,学员可通过PC端个人中心或手机APP端查看、打印《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建立完善全区继续医学管理系统是提高我区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管理人员,确保落实。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要严格把关,做好所属地区继教项目和学分的审核。
(二)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据本区域情况就管理系统使用做好培训工作。各级管理人员需熟练掌握管理系统各模块功能及操作。“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由华医网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需要协助请与技术支持联系。
(三)请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填写《医疗卫生单位信息表》(附件)并于2020年4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nxwstkjc@163.com。
宁夏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陈群 贾春妮
联系电话:0951-5054031 5054759
华医网技术支持
联 系 人:陈辉 刘亚旭
联系电话:13639340608 18189594667
专属客服电话:4006969296
附件:《医疗卫生单位信息表》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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