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同意北京健康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
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备案的通知
宁继医委办〔2024〕3号
有关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
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第4次委务会研究审定,同意北京健康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在宁夏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要以需求为导向,优先考虑基层医疗机构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急需,适合远程教学方式的课程。需涵盖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体现分层分类培训要求,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建立多层次多样性的教学体系。
二是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要利用先进的教育技术,不断丰富教学手段,发挥远程教育的便捷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等优势;建立学习效果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计考核内容和评价方法,开展形成性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考核,适应远程教学特点,达到培训目标。
三是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要负责内部质控管理,根据国家和我区有关规定开展培训,对学员培训质量采取在线试题等形式进行考核,利用可行的技术手段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考勤和考核结果上报学员培训数据,加强对项目执行效果的监测评估,在项目执行完成后,按时提交反馈资料,严禁弄虚作假。
四是北京健康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案周期为三年。备案周期内,如发现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在学员项目培训质量不高、课程随意、学分授予不规范等行为者,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令限期整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合格或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机构,取缔已备案开展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备案。
请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科技教育处 周腾飞 马晓燕 5054759
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兰雅婷 6035703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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