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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健康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备案的通知

来源: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4-29 阅读次数:1255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同意北京健康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

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备案的通知

 

 宁继医委办〔2024〕3号

 

有关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

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第4次委务会研究审定,同意北京健康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在宁夏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要以需求为导向,优先考虑基层医疗机构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急需,适合远程教学方式的课程。需涵盖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体现分层分类培训要求,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建立多层次多样性的教学体系。

二是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要利用先进的教育技术,不断丰富教学手段,发挥远程教育的便捷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等优势;建立学习效果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计考核内容和评价方法,开展形成性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考核,适应远程教学特点,达到培训目标。

三是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要负责内部质控管理,根据国家和我区有关规定开展培训,对学员培训质量采取在线试题等形式进行考核,利用可行的技术手段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考勤和考核结果上报学员培训数据,加强对项目执行效果的监测评估,在项目执行完成后,按时提交反馈资料,严禁弄虚作假。

四是北京健康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案周期为三年。备案周期内,如发现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在学员项目培训质量不高、课程随意、学分授予不规范等行为者,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令限期整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合格或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机构,取缔已备案开展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备案。

请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科技教育处   周腾飞   马晓燕   5054759

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兰雅婷   6035703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宁继医委办〔2024〕3号关于同意北京健康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三个远程继教机构备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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